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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台灣反避稅架構說明-個人
(一)個人反避稅條款的法令架構:實際管理處所PEM
(二)個人反避稅條款的法令架構:個人受控外國公司制度(個人CFC)
二、海外所得的認定
(一)海外所得認定的依據
(二)海外所得的課稅方式
(三)海外所得的查核與風險
(四)常見海外所得錯誤規劃與建議
1.資本化規劃方式的疑慮與風險
2.金融化規劃方式的疑慮與風險
3.其他常見錯誤建議與風險
2.金融化規劃方式的疑慮與風險
3.其他常見錯誤建議與風險
三、個人反避稅政策解析
(一)所得稅法43之4:實際管理處所認定(PEM)解析
(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12之1:個人受控公司制度(CFC)解析
(三)所§43之4 VS 所基§12之1的綜效與補位
(四)個人反避稅條款對海外所得的影響
1.實際管理處所PEM:個人海外所得國內化的問題
2.個人受控公司CFC:個人海外所得強制分配問題
3.海外所得國內化問題:OBU質變的原因
4.遞延課稅效果消失後:OBU業務的重擊
2.個人受控公司CFC:個人海外所得強制分配問題
3.海外所得國內化問題:OBU質變的原因
4.遞延課稅效果消失後:OBU業務的重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