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08/31您想要知道如何購買共有土地、房屋獲利千萬密訣?
|
8/31共有土地基本概念 (週四) 18:50~21:30 1.應有部分之意義 2.應有部分之性質 3.應有部分之比例 4.應有部分之處分 5.他共有人對應有部分之優先承買權 6.基於應有部分而生之請求權 9/7共有土地買賣出售實務 (週四) 18:50~21:30 一、分別共有之內部關係 (一).共有土地之使用收益 (二).共有土地之處分 1、處分須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2、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之處分 3、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之規定 (三)共有土地之管理 1、共有人訂有共有土地管理契約、分管契約 2、共有人未訂管理契約 (四)共有土地之費用負擔 9/14、9/21共有土地分割實務(上)+(下) (週四) 18:50~21:30 一、分別共有土地之分割 (一)協議分割 (二)裁判分割 1、以原物分配於各共有人 2、以原物分配及金銭補償之併用 3、得將原物分配於部分共有人,未受分配之共有人則以金錢補償之 4、變賣共有土地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5、原物之一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他部分變賣,以價金分配於各共有人 6、共有土地部分仍維持共有,他部分分配於各共有人 7、共有人均相同之數不動產,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請求合併分割 8、共有人部分相同之相鄰不動產,應有部分過半數之同意,得請求合併分割 (三)申請地政機關調處分割 二、共有土地分割之効效力 (一)各分別共有人單獨取得所有權 (二)效力發生時期 1移轉主義 2登記生效與形成效力 3、應有部分有抵押權之處理 4、裁判分割共有人有應受補償者之法定抵押權及登記 5、共有人間互負擔保義務 七、共有土地使用、管理或分割等釣定對等三人的效力 八、公同共有土地之處分及其他權利之行使 ----------------該系列課程共4堂(12小時)------------------ ♠上課時間 : (週四) 18:50~21:30 PM ♠講授老師 : 曾老師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副處長 ‧臺北市政府地政處主任秘書 ◆公司地址 : 台北市信義區信義路四段415號8樓之5 課程價格 NT6000 |
|
★優惠詳情歡迎來電洽詢課程服務人員 |

報名諮詢
報名方式:1. 點選亞太教育訓練網下方之「我要報名」按鈕進而填寫報名資訊即可。
2. 或電洽:02-27363878 *521 張小姐、02-27363878 *136 黃小姐。
※注意事項※ 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請來電洽詢方可完成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