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各類請假規定之實務處理
病假分為住院病假與未住院病假,所謂的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之規定,延長....
勞工各類請假規定不勝枚舉,除婚、喪、疾病得請假外,更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各類假別。病假分為住院病假與未住院病假,所謂的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於病假期間之一例一休是否計入請假日數?因病留職停薪是不是一定要准假?諸如此類疑難雜症,本課程就勞工請假規則,進行逐條舉例說明。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乃至法院傳喚出庭作證的「公假」,職災的「公傷病假」等等,在在困擾著辦理員工考勤的承辦人員,間接地也為其主管帶來准假與否的疑惑。
勞工各類請假規定之實務處理
適合對象:中小企業負責人、高階主管、中階主管、創業 

勞工各類請假規定不勝枚舉,除婚、喪、疾病得請假外,更有性別工作平等法的各類假別。病假分為住院病假與未住院病假,所謂的一年內合計不得超過30日,於病假期間之一例一休是否計入請假日數?因病留職停薪是不是一定要准假?諸如此類疑難雜症,本課程就勞工請假規則,進行逐條舉例說明。又,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陪產假、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乃至法院傳喚出庭作證的「公假」,職災的「公傷病假」等等,在在困擾著辦理員工考勤的承辦人員,間接地也為其主管帶來准假與否的疑惑。

為讓人資人員能夠順利解讀勞工請假相關法理,俾運用於企業規章制度,特地邀請萬國法律第168期《勞工請假規則之研析-從批判行政解釋出發》作者--謝清風老師(歷經中華電信人資處→新北市勞工局→台大國家發展所→勞動部勞動條件司→中正法律所/勞社法組→博士候選人→管顧公司負責人),帶您進入人力資源勞工法律世界,一覽勞工各類請假規定之實務解析運用,以展現人資人員的專業能力。


【課程大綱】

一、勞工請假規則概論

1.勞工請假規則沿革變遷

2.「全年」修正為「一年」之涵意為何

3.週休二日或做二休二下,請事假或特別休假,一日應以請假幾小時計算

二、婚假 

1.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2.儀式婚→為登記婚,對申請婚假手續有無改變

3.到職前甫結婚,仍在3個月內,有無婚假

三、喪假

1.外祖父母往生,也有喪假

2.到職前家屬往生,可否申請喪假

3.喪假與其他假別之競合

四、病假 

1.一次連續超過30日以上,扣除?不扣除

2.未超過30日部分,工資折半發給與勞保給付之連動關係

3.第1項第3款之法條結構疑義

五、留職停薪

1.因病留職停薪之前置程序

2.原則與但書之法律解讀

3.員工申請留職停薪,雇主可否不予同意

4.期滿後,仍無法履行勞務,如何處理

六、職災公傷病假 

1.通勤災害是否為職業災害

2.醫囑內容「宜休養3個月」證明,雇主如何解讀

3.僅需定期前往醫院復健,超過合理復健期間

4.職業災害未認定前,如何准假

5.職災公傷病假案例

七、事假 

1.雇主是否一定要准假

2.勞工業務之種類、事務之繁重、代理人選

3.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

八、公假之法令依據

1.依「法令」規定應給予公假

2.勞工傳喚出庭作證應訊時

3.勞工為義勇警察點閱召集或服勤時

4.勞工參加技能檢定時

九、請假手續

1.事前親自以口頭或書面敘明請假理由及日數

2.雇主得要求勞工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3.未依法定程序辦理請假或請假有虛偽情事時,如何處理

十、工會幹部之會務假

1.會務之範圍

2.申請會務假,是否應向雇主敘明會務之內容

十一、性別工作平等法之各類假別

1.分娩8週,流產4週、1週及5日,如何區別

2.陪產假5日及產檢假5日

3.生理假最新規定

4.「有薪」家庭照顧假之立法趨勢

十二、育嬰留職停薪

1.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

2.事前申請、替代人力

3.連續二次的育嬰留停

4.回復原職?如何化解糾紛

十三、問題與討論


【課程講師】謝清風(清風俠) 老師


       

◎學歷
1.臺灣大學/國家發展所/法學碩士(2000-2002)
2.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勞動法與社會法組(2005-2007)

3.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候選人(2015)
◎證照
1.高考勞工行政,考試院(81)全高字第364號
2.講師(勞工法),教育部(96)講字第091462號
◎現任
1.勞雇雙贏顧問有限公司/負責人
2.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講師
◎經歷

1.中華電信公司/專員(1980-2000) 
2.中華電信工會/組長(1996-1997) 
3.臺北縣政府勞工局/課員(2000-2003)
4.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科員(2003-2012.2)
5.台北金融基金會/講師
6.金融研訓院/講師
7.台北市政府勞工教育中心/講師
8.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調解委員
9.新北市政府勞工大學/講師
10.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講師
11.鼎新知識學院/講師
12.三立東森電視台與談人/勞工法律專家
13.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講師
◎著作
1.我國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之研究,臺大國家發展研究所,碩士論文,2002年。
2.勞退條例第七條基本問題之探討,全國律師,2006年3月,65∼78頁。
3.勞退條例施行後資遣費之計算方式──評釋勞委會勞動4字第0940048956號函,萬國法律,第150期,2006年12月,82∼88頁。
4.競爭併購下勞動者保護之探討──以退休金為中心,全國律師,2007年5月號,73∼88頁。
5.中華電信團體協約之評析,元照法學新論,第3期,2008年10月,112∼128頁。
6.試用期滿終止契約應否發給資遣費之研究,全國律師,2009年10月,63∼76頁。
7.勞工請假規則之研析──從批判行政解釋出發,萬國法律,第168期,2009年12月,72∼89頁。
8.國際理財規劃CFP認證系列課程Ⅲ,財團法人台北金融基金會(主筆第5章,頁1∼108)。

【報名優惠】
研習費用3,000元/人(含教材/午餐)

【一般學員】 
*團報優惠方案:2人團報「9」折、3~4人團報「85」折、5~9人團報「8」折、10人以上團報「75」折
*多堂優惠方案:個人或多人一次報名多堂課程
也可享團報方式優惠(但需事先一次繳清所有報名課程費用)



*以上優惠擇一,不得重複使用*
最晚請於開課前三天下午2點前匯款,並登錄繳款資訊,以便享有以上優惠及確保您的報名資格


【早鳥優惠】 於開課日前十日(2018/4/9)
完成匯款,每位可再享優惠200元!!

【繳費方式】
銀行匯款:中國信託商業銀行重陽分行 銀行代碼:822
銀行帳戶:4845–4015–6263 帳戶名:中華民國職工福利發展協會

*發票與教材於簽到時領取,請務必先匯款以利發票開立作業;匯款或ATM轉帳,請保留匯款單據。*如使用匯款請備註報名學員之姓名,以利核帳。
*線上報名完成時,系統將自動回覆「完成報名」訊息至信箱,請憑信件內「修改密碼」登錄繳款資訊,以便核帳。


【注意事項】
為確保您的課程權益,請務必先線上報名後再匯款。
匯費及手續費由學員自行負擔,恕不提供刷卡服務及現場繳費。
如臨櫃匯款,煩請備註上課學員之姓名,以利核帳。                                               
*開課前一天將以E-mail寄送上課通知,若未收到任何通知,敬請來電確認。

*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本協會保留課程之更改權力。




報名諮詢

報名方式:
1. 點選亞太教育訓練網下方之「我要報名」按鈕進而填寫報名資訊即可。
2. 或電洽:02-27363878 *521 張小姐、02-27363878 *136 黃小姐。

※注意事項※ 為確保您的上課權益,報名後若未收到任何回覆,請來電洽詢方可完成報名
謝清風(清風俠)
目前開課39
◎學歷 1.臺灣大學/國家發展所/法學碩士(2000-2002) 2.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勞動法與社會法組(2005-2007) 3.中正大學/法律研究所/博士班(2007-迄今) ◎證照 1.高考勞工行政,考試院(81)全高字第364號 2.講師(勞工法),教育部(96)講字第091 ...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