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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帳外調整以利營所稅結算申報
協助參訓者對於財務及稅務會計轉換觀念有所釐清,避免不必要的行政疏失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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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帳外調整以利營所稅結算申報
適合對象:中小企業負責人、中階主管、專業人員、技術人員、一般職員 
報名前請先閱覽本院個人資料使用同意書,請同意本同意書內容後再報名,不同意者請勿報名並退出本課程內容。
vip.asia-learning.com/cicr/article/detail/277219000

本課程前身為「如何將財會轉換為稅會以進行所得稅結算申報」若參加過者,可以不用重複上課!!

本梯次課程日期:113年 9/21(六)&9/22(日) 9:00-17:00

●本課程請攜帶商業用計算機(有GT按鍵功能)

第一節 會計所得和課稅所得差異的原因和型態

一、何謂會計所得

二、何謂課稅所得

三、會計所得和課稅所得差異緣由,彙總

第二節 應依稅法帳外調整事項

一、呆帳損失和備抵呆帳應如何帳外調整

二、折舊費用應如何帳外調整

三、土地和證券交易所得應如何帳外調整

四、營運虧損應如何帳外調整

五、前期損益應如何帳外調整

六、應收分期付款銷貨應如何帳外調整

七、存貨跌價損失應如何帳外調整

八、捐贈應如何帳外調整

九、交際費應如何帳外調整

十、退休金費用和應計退休金負債應如何帳外調整

十一、研究發展費應如何帳外調整

十二、商譽應如何帳外調整

十三、可轉換公司債之暫時性差異

第三節 IFRS 所得稅觀念架構

一、課稅基礎定義

二、暫時性差異相關之會計處理

(一)暫時性差異定義

  1.應課稅暫時性差異

  2.可減除暫時性差異

(二)新舊觀念架構比較表

(三)會計基金會釋例講解

三、會計基金會釋例講解

第四節 財會和稅會對營業收入認列之差異

一、稅務會計對收入之規範

二、IFRS15觀念架構收入之認列與衡量

三、特殊認列收入之情況

第五節 企業併購溢折價之所得稅問題

第六節 開立統一發票金額與申報營業收入總額調節

一、開立發票時點與營業收入認定時點可能不同

二、視為銷貨而應開發票者

三、本期漏開、短開或溢開發票金額

四、非營業收入

五、其他

附錄

一、資產負債表

二、綜合損益表

三、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

 

※授予證明:講座期滿,缺席未達1/3者,由本院頒發「財務會計帳外調整以利營所稅結算申報」結業證明。

 
蔡俊明
目前開課15
1.淡江大學商管學院會計系助理教授 2.輔仁大學會計系講師 3.台北市銀行國外部 4.信宏證券副總經理 5.日盛金控北區督導 6.太平洋SOGO百貨公司副總稽核 7.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總稽核
  • 【台北】113年09月課程 (9/21)
  • 報名截止日期:2024/09/18
  • 6,400
  • 開課日:2024/09/21
  • 結束日:2024/09/22
  • 時數:14 (小時)
  • 時段:(週六) 9:00-17:00
  • 地點: 台北│中華工商研究院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74號6樓
  • 多人報名優惠 2人以上一同報名 折扣 95%
  • 多人報名優惠 3人以上一同報名 折扣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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