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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外所得的認定方式
(一)為何OBU帳戶的金流並非海外所得?
(二)為何海外匯入款未必是海外所得?
(三)為何大陸所得來源並非海外所得?
(四)海外所得的認定標準為何?
(五)申報時,需要舉證哪些文件?
(六)哪些海外匯入款並非課稅範圍?
(七)如何舉證海外匯入款是資本投資返還?
(八)如何舉證海外匯入款的勞務提供在國外?
(九)海外所得納稅的基本前提為何?
(十)案例解析與說明
二、海外所得的申報與計算
(一)海外所得申報方式
(二)舉證海外所得來源的文件要求
(三)海外所得的稅賦計算與法令規範
(四)為何匯回資金超過免稅額也未必課稅?
(五)何謂其他基本所得來源與對海外所得影響?
(六)如何舉證海外匯入款已經完稅?
三、常見實務的錯誤建議方式
(一)外保內貸的稅賦風險、錯誤關鍵、查核方式
(二)OBU錯誤匯款的稅賦風險、查核方式
(三)商業保單錯誤規劃模式的稅賦風險
(四)其他常見錯誤建議與不得違法的提醒
四、以境外公司規劃海外所得的法規限制
(一)反避稅條款執行前後的差異
(二)共同申報準則(CRS)機制的影響
(三)紙上公司於海外所得規劃的困境
(四)間接投資證券、存款、不動產的法規限制
五、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下的海外所得申報
(一)個人CFC申報應備文件解析
(二)個人CFC申報前的風險自評
(三)漏未申報的查核爆點與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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