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 - 執行業務收入的認定、申報與二代健保
-與薪資差異、補充保費處理、業務所申設
執行業務所得(9A、9B),常與兼職薪資(50)難以區分,兩者於本質上的差異,確有不同,前者可扣除必要支出,再計算執行業務所得,除自行列舉或使用部頒費用率外,亦可成立扣繳單位(事務所、診所...等),但薪資僅能扣除薪資特別扣除額。
線上 - 執行業務收入的認定、申報與二代健保
適合對象:中小企業負責人、專業人員、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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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給付方:執行業務所得、薪資的定義與差異
(一)執行業務所得(9A、9B)的定義:委任關係
(二)薪資(50)的定義:聘僱關係
(三)判斷執業、薪資差異的關鍵、案例說明(委任、撰稿、鐘點費...等)
(四)勞健保、退休金的處理:聘僱 vs 委任(承攬)
(五)排除執業所得查核 vs 薪資重複申報(受僱律師、受僱代書...等)

二、
給付方:執行業務收入、薪資的扣繳與二代健保
(一)扣繳稅賦申報的比較、解析與說明
(二)二代健保扣費的比較、解析與說明
(三)給付個人 vs 業務所:扣繳申報、補充保費之差異

三、執業者:成立業務所的考量與抉擇
(一)業務所類別說明
1.醫事類別:獨資診所、聯合診所、長照機構...等
2.非醫師類別: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地政士事務所...等
3.教育類別:補習班、安親班、托育中心...等
4.其他類別:翻譯社、專欄社、漫畫社...等
(二)登記扣繳單位的程序
(三)業務所/事務所的稅務申報體系
(四)業務所 vs 公司行號的稅賦差異

四、執業者:業務所/事務所的稅務申報解析
(一)執行業務收入的申報
(二)執行業務費用的申報(部頒費用率 VS 帳載核實數)
(三)聯合執業的執行業務所得申報

五、執業者:社會福利保險的合法安排
(一)執業者:職災保、勞退金提繳、勞保的納保
(二)執行業務所得:全民健保的合法納保與安排
(三)
執行業務所得: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扣費與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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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淵智
目前開課37
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2012~2024),中華工商研究院講座,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 【台北】0506-執行業務所得
  • 報名截止日期:2024/04/30
  • 2,000
  • 開課日:2024/05/06
  • 結束日:2024/05/06
  • 時數:2 (小時)
  • 時段:PM1:30-PM3:30
  • 地點: 台北│線上課程 │不限地點、交通因素,皆可上網上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