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
線上 - 高所得人士利用投資公司控股之稅賦解析
-持有股份、出售股份
成立以投資為專業的公司,持有股份,是明智的抉擇嗎?盈餘若未有分配的話,是否有稅賦上應考量的風險?當出售股份時,是證券交易所得嗎?還是財產交易所得呢?兩者在稅賦上有何差異?當公司除了投資業務之外,尚有其他應稅所得的話,對整體稅賦又造成哪些影響?透過本課程的剖析,可以讓您瞭解以投資為專業的公司,應該留意哪些關鍵。
收件人email:
寄件人姓名:
寄件人email:
線上 - 高所得人士利用投資公司控股之稅賦解析
適合對象:大型企業負責人、中小企業負責人、高階主管、中階主管、專業人員、技術人員、一般職員、轉職者、創業 
僅須透過電腦瀏覽器,或智慧型手機即可直接參與。
若您需要【直接面對面】研討,請洽本司預約安排,
電話 (02) 8661-8603、電郵 
cr@unicorecpa.com
或請瀏覽 http://www.unicore.url.tw

所有課程完整分類,請詳
連結

一、股份型態在稅務上的差異
(一)股權、股份、股票之交易稅賦差異
(二)個人直接持有股份之架構解析
(三)兼營投資事業的法人(持股企業)之架構解析
(四)以投資為專業的法人(投資公司、控股公司)之架構解析

二、個人直接持有股份架構
(一)營利所得於個人綜所稅上的合併、分離計算評估
(二)取消兩稅合一與股東可扣抵稅額後的決策差異
(三)二代健保補充保費的說明

三、兼營投資事業的法人(持股企業)架構
(一)兼營投資事業(應稅收入、免稅股利)的型態與定義
(二)營業稅進項稅額的不得扣抵風險
(三)營所稅的費用分攤風險

四、投資為專業的法人(投資公司、控股公司)架構
(一)持有股票(股份)時
1.年底股票(股份)評價所帶來的影響
2.間接持股所引發的避稅爭議與穿透原則
3.投資公司稅賦核查的關鍵與特徵
(二)出售時
1.出售股份
(1)財產交易所得的認列
(2)財產交易損失的認列
2.出售股票
(1)證券交易稅的計算
(2)企業證券交易所得稅的最低稅賦計算
(三)投資公司的營所稅解析
1.共同費用的分攤
2.費用超限的狀況
3.股利課稅的邏輯

五、持股方式的決策
(一)以境外公司OBU架構直接持有證券的應注意事項
(二)以境外公司OBU架構控股投資公司的應注意事項
(三)反避稅條款解析與對僑外資投資公司的影響解析
(四)經濟實質法與共同申報準則(CRS)機制的影響
 
六、QA


歡迎加入粉絲團,掌握即時資訊

張淵智
目前開課37
翰鼎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資深顧問,翰鼎會計記帳士事務所負責人,台灣金融研訓院菁英講座(2012~2024),中華工商研究院講座,東吳大學企管系兼任講師
  • *填寫報名表能讓開課單位更有效的處理您的資料,並優先處理您的需求!
  • 報名班別 
  • 報名人數   人
  • * 第1位報名者姓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