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茶葉產銷資訊一致性的稽核看職能課程品質認證

本文作者:海森驗證 葉恩慈 顧問

標題 :從茶葉產銷資訊一致性的稽核看職能課程品質認證


農產品產銷履歷制度是建構從「農場」到「餐桌」的食用安全保障,以台灣茶葉產銷而言,生產者依據「茶葉良好農業規範」進行生產並記錄,經由第三公正單位驗證通過取得產銷履歷標章,消費者透過標章上的履歷條碼到「台灣農產品安全追溯資訊網」(http://taft.coa.gov.tw)查悉所購買之履歷茶產品之生產者、安全管理及產銷流程等資訊。但茶葉產銷履歷的各項驗證費用太高、行政手續繁雜、增加成本支出,且消費者在選購茶葉並未要求履歷標章,若茶葉產銷履歷成為唯一選項,將排擠大量產業鏈第一線未參加產銷班的小茶農。近年茶商紛紛到印尼、越南、泰國、中國大陸等設立生產據點,以其低廉的製造成本,取代台茶的海外市場,且回銷國內充當本地茶販售及進口茶混充本地茶銷售,及取得台灣有機證的茶葉,卻未必符合在歐盟地區依照歐盟實地的有機標準,導致台灣茶農藥殘留超標的資料進入歐盟資料庫,對台灣茶葉造成嚴重的衝擊也把市場做壞,凸顯台灣茶葉產銷資訊一致性稽核的重要,除產地標章與產銷履歷外感官品評及製茶資訊也應納入查核清單,以展現產品資訊的正確性,能讓消費者有信心接受台灣特色茶的在地價值,進而將台灣特色茶行銷到全球。

臺灣許多企業為因應全球化競爭與產業環境的快速變遷,並滿足市場客戶多樣性需求的變化,已 認知到組織策略性人力資源之發展規劃和系統化專業職能訓練的重要性,目前臺灣許多企業為維持公司訓練品質管理系統之運作,均依據TTQS 評核指標及ISO10015 訓練品質標準,做為企業內之策略性人力資源發展和職能訓練體系設計與相關應用之管理指引,並建立企業內之訓練管理體系、評核標準與作業流程,作為公司管理人員訓練之最高指導原則。品質管理制度的發展,在1970年代,許多歐美各國制定品質保證相關的標準,最後選定以英國BS5750為藍本制定ISO 9001標準,隨著品質系統標準之運用實績及持續改善精進之需,期間歷經1987年、1994年、2000年、2008年及2015年5次改訂,系統架構由供應商品保要求逐步改變為品質保證系統、品質管理系統及可整合各個管理系統高階架構。96年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出TTQS人才發展的品質管理發展系統。iCAP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是在TTQS系統運作的基礎下,即已獲得TTQS銅牌以上證書而且組織設立已滿三年(含)以上的機構之基本資格,依據職能需求發展的課程品質符合iCAP規定的要求,才可能通過申請,取得品質標章。




以下表1~表4是.TTQS、iCAP及ISO 10015的比較情形(資料來源由作者整理):








作者整理


以上三者均是符合性評鑑 、高績效的學習性組織文件化要求高及重視品質管理,尤iCAP以職能為中心的管理系統,從職能盤點、績效檢討到訓練課程的規劃,如何落實課程之職能訓練,如何規劃評量以確認學員已學會職能而培養出所需求職能的學員,學用合一,增加個人、部門及組織的績效。目前國內勞動部已完成擬訂六級的職能等級,也積極推展TTQS人力發展品質管理系統與iCAP職能導向課程品質認證,然而勞動部原有技術士證照制度,應整合進國內的職能架構,但尚未看到將來如何處理的動向,期待未來以職能為中心把訓練與評量、績效及證照作一個連結,使學有所用,學用合一,證照與就業結合。就茶產業而言,能夠對於茶葉相關產業的公司實施自我內部稽核的第一者稽核、供應商稽核的第二者稽核與協助管理系統驗證的第三者稽核,去執行一項茶葉產銷資訊一致性的稽核工作,並整合茶葉品評專業知識與技術,進行茶葉品質評鑑作業,處理品質評鑑相關爭議事項協助,培養能夠釐清法規要求、檢視整合物流計畫、確認潛在風險及分析紀錄資訊,成功完成課程的稽核員,能夠勝任其稽核工作,對茶葉相關產業的公司執行產銷資訊一致性的稽核工作(包括如何作規劃/執行/寫報告/跟催),以評估相關品質管理系統的落實性,並給予消費者、茶業採購組織、立法單位、認證 機構、驗證 機構、公司行號,甚至公司股東們,無比的信心。此透過完成訓練及通過測驗者,發給驗證登錄合格證書,有助於學有所用,學用合一,證照與就業結合。

註解:
1. ISO 官網公布ISO10015 update2019.05.03:ISO10015: 1999該標準於2005年上次審核並確認,
該版本仍然是最新版本,但現在正在審查中。
2. ISO/IEC 17000: 2004 2.1節定義符合性評鑑系指符合一產品、流程、系統、人員或是機構相關
指定要求的。
證明:
3. 標準法第3條定義認證:主管機關對特定人或特定機關 (構) 給予正式認可,證明其有能力執行
特定工作之程序。
4. 標準法第3條定義驗證:由中立之第三者出具書面證明特定產品、過程或服務能符合規定要求
之程序。

文章出處 |葉恩慈 原文作者 |海森驗證 發佈日期 |2019-07-09